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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程序化交易的通知

日期:2024-09-30

尊敬的投资者:

为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控制交易风险,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证券交易所文件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相关制度,就投资者委托本公司开展程序化交易(以下称程序化交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条 通知所称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行为,包括按照设定的策略自动选择特定的证券和时机进行交易,或者按照设定的算法自动执行交易指令以及其他符合程序化交易特征的行为。

第二条 您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确保报告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告完成后方可进行程序化交易并承诺使用的程序化交易策略及技术系统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报告信息包括:

1.账户基本信息;

2.账户资金信息;

3.交易信息;

4.交易软件信息;

5.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您报告信息发生证券交易所认定的重大变更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本公司进行变更报告。

第四条 本公司有权对您的程序化交易行为进行监测识别,对您的报告信息进行充分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对您身份进行穿透核查,对账户资金信息、账户交易信息和交易软件信息进行核查。  

第五条 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依法合规进行程序化交易,不得影响本公司及证券交易所系统安全或正常交易秩序,不得利用程序化交易从事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 如果您开展程序化交易使用的交易信息系统非公司提供的,应当满足证券交易所和乙方关于交易及相关系统的可用性、安全性与合规性要求,设置有效的应急处置功能,应对技术故障和防范可能造成重大交易异常的情况。您同意配合本公司开展必要的系统风险评估、验证测试。您信息系统的相关功能应在上线使用前经过充分测试,并定期进行验证测试和风险评估,并按证券交易所要求保留、报告测试记录和评估结果。

第七条 本公司有权对您程序化交易行为进行管理,识别、管理和报告您涉嫌异常交易的行为。

第八条 您存在下列行为的,本公司有权采取拒绝您程序化交易委托、撤销相关申报等措施,并向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1.您拒不履行或者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报告及变更报告义务;

2.您拒绝配合本公司就程序化交易开展尽职调查,或者拒绝接受本公司的核查和检查;

3.您用于程序化交易的技术系统发生重大技术故障或者程序化交易委托出现重大异常;

4.您程序化交易可能影响交易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5.您实际用于程序化交易的技术系统与本公司验证测试、风险评估的系统不一致;

6.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您进行程序化交易,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重大技术故障、重大人为差错等突发性事件引发证券交易出现重大异常波动或可能影响证券交易正常进行的,应当立即采取暂停交易、撤销委托等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本公司报告。

本公司发现您程序化交易因前款规定的突发性事件可能影响证券交易正常进行的,有权采取暂停接受您的委托、撤销相关申报等处置措施,并向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条 您交易行为属于证券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情形的,除通知第二条规定相关信息外,还应当报告:

1.高频交易系统服务器所在地;

2.高频交易系统测试报告;

3.高频交易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方案;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 您进行高频交易可能出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的,本公司有权采取拒绝委托、撤销相关申报、暂停提供服务或终止与您的委托代理关系等措施,并向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本公司有权在为您提供的程序化交易技术系统设置高频交易限制,您有高频交易需求的应提前与本公司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后,本公司可以为您调整交易限制,本公司可以根据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的相关要求,在交易收费、行情收费等方面对您的高频交易进行差异化收取。

第十二条 本公司根据规定拒绝您的委托、撤销您的申报、暂停提供服务、或终止与您的委托代理关系的,相关的任何后果、风险和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或本公司依据证券交易所要求,针对您的程序化交易开展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的,您应予以配合,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

特此通知。

祝投资顺利!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